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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笛等2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卢笛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监狱劳教管理科副科长; 黄海同志任信阳市监狱生活卫生科副科长,免去信阳市监狱五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嵇树安同志任信阳市监狱狱政科副科长,免去信阳市监狱五监区副教导员职务; 郭宝霞同志任信阳市监狱行财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潘本旺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一大队副大队长,免去信阳市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陈旭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培培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蛟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队副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洁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竹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佳佳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接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总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肖磊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教育培训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华同志任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亚同志任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丽均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市监狱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端木蕾佳任信阳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工作科副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宝爱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汪军同志任信阳市监狱教育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徐珂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行财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冯嵬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二大队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梁娟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政工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欧阳骏同志任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信阳市司法局党组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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