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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Q0590-0101-2009-0004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9-9
地      区: 信阳市 单      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 分      类: 单位介绍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了《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十街交叉口。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5001600,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 0376-6369600

传真号码: 0376-6369966

通讯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十街交叉口

邮政编码:464000

电子邮箱:xyxzsp@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1、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概况、主要职能、单位领导信息;

2、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4、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办事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时间、办理窗口及办理时限等;

5、集中受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及办理窗口和办理情况;

6、集中受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调整情况;

7、各部门窗口设置情况和对外办公电话,以及监督投诉电话;

8、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公务员招考等公民考试报考信息;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办事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调查落实情况;

11、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任免;

12、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xyxzspfw.gov.cn新闻发布会、市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电子触摸屏、中心大厅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方式主动公开。

1、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项目调整及审批形式等信息,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中心网站、部门网站以及中心大厅电子触摸屏、大型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予以公开;

2、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各部门窗口以书面形式在窗口予以公开;

3、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及结果,以当面告知、书面告知、电话通知、中心网站发布、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发布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公开;

4、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心或窗口部门制定的与行政审批有关的窗口办事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等,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网站、部门网站以及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5、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中心网站、部门网站以及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它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附页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50元;A3纸每页1.00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1.00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3.00元。

磁盘:每张5.00元。

光盘:每张5.00   元。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收取。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369789(督查科)、6369678(纪检监察室)。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所需信息的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