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
|
单位介绍
息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9月1日,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全县公用事业。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具体设置为:办公室、市政建设管理股、法制监察室、公用事业股;局属二级机构:环卫所、城管大队、园林站、污水办、路灯所、市政公司、商贸城物业管理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
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拟定息县城镇公用事业的产业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城区市政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县总体规划,对城区道路、桥涵、给水、排水、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市政工作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维护、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工作...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