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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索  引 号: QF050-0101-2009-000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6-22
地      区: 息县 单      位: 息县公用事业局 分      类: 机构设置

一、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具体设置和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催办查办、目标管理、后勤服务、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交客运线路的审批;负责编制城市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财务计划、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归口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各项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审计;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市政建设管理股

    按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规划,拟定城市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大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年度市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城市道路、桥梁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任务,审定工程图纸及概算;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工程监督、组织工程质量评定、验收、交接;编制工程的预决算;负责城市规划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法制监察室

负责全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区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和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内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研究制定全局性的市政公用事业有关政策,拟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负责科技情报资料的管理与学术交流。

4、公用事业股

指导全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公交客运、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路灯、公用设施广告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资质审查、报批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用事业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区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局属二级机构:

1、环卫所

2、城管大队

3、园林站

4、污水办

5、路灯所

6、市政公司

7、商贸城物业管理处

8、污水处理厂

9、垃圾处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