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 |||||||
| 索 引 号: | QF050-0101-2009-00003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6-22 | ||
| 地 区: | 息县 | 单 位: | 息县公用事业局 | 分 类: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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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具体设置和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催办查办、目标管理、后勤服务、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交客运线路的审批;负责编制城市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财务计划、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归口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各项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审计;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市政建设管理股 按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规划,拟定城市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大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年度市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城市道路、桥梁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任务,审定工程图纸及概算;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工程监督、组织工程质量评定、验收、交接;编制工程的预决算;负责城市规划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法制监察室 负责全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区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和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内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研究制定全局性的市政公用事业有关政策,拟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负责科技情报资料的管理与学术交流。 4、公用事业股 指导全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公交客运、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路灯、公用设施广告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资质审查、报批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用事业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区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局属二级机构: 1、环卫所 2、城管大队 3、园林站 4、污水办 5、路灯所 6、市政公司 7、商贸城物业管理处 8、污水处理厂 9、垃圾处理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