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息县国土资源局建立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
索  引 号: QF160-2101-2009-000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8-20
分      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时间: 2009-8-20
地      区: 息县 单      位: 息县国土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切实保护国土资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县国土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县19个乡镇,涉及343个行政村中开展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的选聘工作,以此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协管员的特殊作用,加强农村国土资源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严格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原则上应是本村村民的人员中选聘一名作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在实施过程,我局严格按照上述条件,逐一审查、筛选。

  (二)规范程序。由村委会根据选聘条件推荐一至二名候选人,由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确定1名拟聘人选,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聘用,颁发聘书,并签订协管员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选拔,我县已有343名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受聘上岗。

  (三)明确职责。一、宣传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二、协助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三、协助做好所辖村国土资源局管理日常的检查、监督、登记、调处工作。四、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并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五、及时反映所辖村各方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培训。协管员受聘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分赴各乡镇国土所,对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律意识。编印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发至每个协管员手中,要求他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同时还要求,乡镇国土所每年对协管员培训不少于2次,并形成制度,通过培训学习,协管员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目前已经能够胜任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