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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内森林植物检疫
索  引 号: QF210-0101-2009-000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7-10
地      区: 息县 单      位: 息县林业局 分      类: 行政审批

许可单位 林业局  项目性质 许可、服务
项目名称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六条
申报材料  1、办理出省调动检疫证时申请人应提供调入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要求书,调出所在地《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2、办理省内调动检疫证时申请人需填植物检疫申请表提代《产地检疫证》或者原调运《植物检疫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货值0.05%-1%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6号
许可范围 县域内申领木材检疫的单位或个人
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办理目标 承诺时限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