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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交警大队严控酒驾冬季回潮
索  引 号: QF070-0101-2009-0008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11-12
分      类: 交警大队 成文时间: 2009-11-12
地      区: 息县 单      位: 息县公安局

息县交警大队严控酒驾冬季回潮

 

随着冬季寒潮的来临,息县交警大队提前着手,未雨绸缪,通过重申四个一律等对策,对于由天气转寒容易引起酒后驾驶的苗头,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酒后驾驶在冬季来临后的反弹回潮,几乎是必然惯例,自然规律。大队领导在此前组织学习公安部延续严查酒驾到12月底文件精神时,就作了深入解读,认为是一种必然。并就此提出,宣传力度要加大,路面查控要从严,一线执法要四个一律不离手不离口,制成卡片传单,言出有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律暂扣驾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一律拘留15天,暂扣驾证6个月;一年内两次酒驾的,一律吊销驾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属营运驾驶员的,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二是内部组织交叉执法。大队在路面查控上灵活用警,实行城乡中队交插换防、异地执勤执法,并组建酒后驾驶执法巡查小分队,对入冬后的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单线处置,确保打击力度不出现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现象。
    三是统一行动和群体监管相结合。统一行动和全省全市步调一致,力求保持强大舆论威慑力度;另一方面则会同政府主导的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统一战线,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为对营运客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出租车驾驶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涉及上述车辆驾驶人的酒驾醉驾行为,建立黑名单、信息库,有重点、有目标地进行管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