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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运德深夜查看城区路灯管理工作时强调:我们要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那盏灯“亮”起来
索  引 号: QF00-0101-2011-0009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1-12-26
分      类: 领导信息 成文时间: 2011-12-26
地      区: 息县 单      位: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针对目前群众反应强烈的路灯亮灯率不高的问题,12月13号夜晚,县长余运德,副县长鲁新建在县政府办、督查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电业总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城区各主要街道对路灯亮化工作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息县城区主要街道以及背街小巷路灯亮化率不容乐观,如谯楼广场上几盏莲花形状的路灯灯头破损严重,且只有稀稀疏疏几盏灯在亮着;北大街和西大街是人口稠密区,亮灯率却不高;北城广场是今年我县新建成的大型公共休闲广场,照明灯安装多时,由于一些原因却迟迟不能发挥作用。    

        在实地检查后,余运德随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城区路灯管理工作。会上,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电业局、督查局、路灯管理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副县长鲁新建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此项提出要求。    

        最后,余运德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城区路灯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一件小事,它关系到城市形象。同时,还关系到城市管理部门的形象。老百姓对路灯管理的要求高、期盼大,并且多次通过不同形式向县政府提意见和建议,县里也向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今天我们用这种现场办公方式来检验一下,具体成效怎么样,大家都应该心中有数。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城区路灯管理工作,余运德强调:一要严明纪律,确保已经安装和即将安装的路灯亮起来。他说,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路灯失明,归根结底是责任心的问题,只要我们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那盏灯“亮”起来,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首先要责任到人,相关部门要明确每个路段上的责任人,每天巡查路灯亮灯情况,一旦发现情况及时维修;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保证职工积极主动工作。二要严格监管,加强指导,科学管理好所有路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这项工作的主要监管单位,要就这项工作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即日起,要建立监管台账。同时,对城市开发企业配建的路灯,电业和公用事业部门也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使其符合相关建设标准。三要严格奖惩,建立可持续的运营机制。这项工作难度不大,只要尽心尽力就会做得很好。关键是看相关部门的责任心。县督查局要把这项工作与部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开展督查,县政府将根据部门监管台账和督查部门的督查结果来进行奖惩。具体奖惩办法由副县长鲁新建同志牵头制定。四要加大投入,改善管理,从根本上提升全县城市管理水平。今后所有新建街道要按上级节能减排要求,安装造型美观、节能环保、性能稳固的新型灯饰。同时,对老街道的路灯,要逐步更新,对一些超期服役、设施严重老化、需要升级改造的路灯可以考虑过渡方案。    

        余运德要求,从明天起,路灯管理部门要集中时间对全县路灯亮灯情况来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逐路段逐个路灯进行检查,发现路灯失明的要尽快维修,确保双节期间城区路灯全部亮起来。督查部门要及时跟踪,及时反馈。